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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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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厅关于做好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实验室燃气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形式及内容:各单位组织人员对照《实验气体安全检查表》(附件2)开展自查,并完善《实验室气瓶备案统计表》(附件3)。在单位自查及整改基础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检查人员进行复检。

二、检查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验气体安全,进一步健全完善实验气体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从源头上堵塞安全漏洞,加强管理使用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和知识技能培训。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设施。对本次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建立台账,建立问题、措施、责任清单。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于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

三、检查报告:请各单位于626日下午6点前,将本次实验室燃气专项自查报告、《实验室气瓶备案统计表》、《实验气体安全检查表》,经单位安全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四、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SYZX#hist.edu.cn(发送时,将#替换为@),纸质版送至0#号楼121204房间。

联系人及电话:李京辉,3040946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625

初审/李京辉  复审/葛亚明  终审/李勇超

实验室燃气安全检查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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