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是校行政负责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能如下:
1.宣传贯彻上级部门有关教学实验室、自然科学类科研平台、教学科研设备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并实施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
2.负责全校教学实验平台和校级自然科学类科研平台的设置、考核、评优等管理工作。
3.组织、协调厅级以上自然科学类科研平台的申报、验收、考核、评估等工作。
4.负责教学科研设备建设项目的遴选、督导、绩效管理工作。
5.负责教学科研设备立项、论证、验收、维修、报废鉴定等工作。
6.组织实施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及有偿使用工作。
7.组织省级以上自然科学类科研机构负责人选拔与聘任工作。
8.负责实验教师队伍的职称推评、评优等建设管理工作。
9.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相关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