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南科技学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标本馆)网站!

通知公告

您的当前位置是: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要求(豫科实〔2024〕4号),我校决定组织开展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我校各二级学院,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其他事业单位需与优势领域企业联合申报。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相同相似方向和相同行业细分领域已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

2.在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价中,2023年5月发文被撤销资格的单位;

3.存在严重科研失信行为或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清单的。

(二)申报条件

1.符合产业发展政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动植物新品种、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药品注册证书等),研发技术水平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并与我校重点学科发展密切相关。

2.管理机构健全,开放交流、产学研合作、协同创新、成果转化等制度机制完善,人才凝聚力较强,研发投入保障有力。

3.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500万元以上,相对独立的研究开发场地面积(含中试基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4.稳定充足的研发投入保障,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及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工程技术研发团队,取得显著的科研成果成效。

依托单位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应与省内相关领域重点企业联合申报,且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近三年年度研发投入支持经费平均不低于300万元。人才队伍:结构合理完善、人员不低于30人,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历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30%。成果成效:近三年,具有为同行业(领域)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的丰富经验及良好业绩,年度服务企业5家以上;在同一技术领域内转化的技术成果不少于20项,或完成的对外产学研合作项目不低于10项,或自主获得的与申报省工程技术中心技术领域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动植物新品种、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药品注册证书等)不少于12项。其中共建企业近三年年度研发投入平均不低于200万元,成果成效中近三年在研发领域(方向)成果转化成功案例不少于3项、自主获得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6项。

5.近三年未发生环保、安全等责任事故,未出现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行为。

二、申报指标分配

我校限申报1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三、申报材料、渠道和程序

(一)申报材料

《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2、3)以及相关辅助证明材料(见附件4)。

(二)申报程序

1.校内单位推荐。分为两个阶段:(1)校内预报名阶段。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请各申报单位据实填报《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附件1)内容,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至行政楼904房间。(2)学校评审。学校根据预报名情况,依据《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豫科〔2024〕120号)(见附件5),本着公开透明、避免同质化原则,结合我校学科发展和创新领域实际情况,并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报请校领导同意后择优推荐并进行公示。

2.拟推荐单位网上填报。申报单位登录http://xm.hnkjt.gov.cn/(河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相关信息,辅助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以PDF格式上传。评审以上传电子材料为准,网络申报时间为10月14日8:00至11月5日18:00。

3.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各主管部门(单位)严格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加盖主管部门(单位)公章推荐提交至省科技厅。网络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11月8日18:00。

4.材料报送。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拟认定建设的公示申报单位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PDF格式、双面打印,页码原则上不超过100页)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主管部门(单位)审核盖章。主管部门(单位)将拟认定建设的公示申报单位材料及《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情况汇总表》盖章后按产业领域分别报送至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

四、联系方式

科研平台管理科唐蛟,3040946

电子邮箱:syc#hist.edu.cn(发送时将“#”替换为“@”)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10月10日

(初审/唐蛟 复审/马晶晶 终审/李勇超)

上一篇:关于制定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和配备仪器设备管理员、操作员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