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南科技学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标本馆)网站!

通知公告

您的当前位置是: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体系,强化农业人工智能、农业生物制造等领域布局建设,现就我校组织申报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和类型

(一)在农业人工智能、农业生物制造两个领域各遴选新增一批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申报实验室名称可根据通知附件1所列新增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自行拟定。

(二)重点实验室类型包括综合性重点实验室、专业性重点实验室和企业重点实验室。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一般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第一依托申报单位须为人工智能、生物制造领域的优势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企业。开展联合申报的,申报单位总数原则上不超过3家。

(二)第一申报单位在拟申报方向上应拥有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创新能力突出的研发队伍,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一般不少于30人。其中,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作为申报单位的,高级职称人员占比不少于50%,40岁以下青年人员占比不少于30%。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院士一般不超过65周岁,同时需配备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备较强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其他负责人。

(三)综合性、专业性、企业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均需契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与产业发展方向。其中,综合性重点实验室的研究目标应具备前瞻性、引领性,具有较强的研究基础和科研成果,拥有业界公认的知名学术领军人才;专业性重点实验室应有明确的研究目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特色,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企业重点实验室应具备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技术或产品拥有较好的市场竞争力。

(四)申报单位应具备坚实的科技创新条件和能力,拥有较为完备先进的科研试验设施条件,以及相对集中的独立实验用房,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0万元。以人工智能、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交叉研究为主的实验室可适当放宽面积要求,但需具备与研究需求相适配的硬件支撑条件。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报实验室的依托二级单位,于2026年11月9日中午12:00前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科研平台管理科联系,预报名;11月16日前将申报实验室名称、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并认真编写《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我处将组织校内遴选,遴选通过的申报单位须于2026年11月20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PDF格式)及纸质材料(一份)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由学校统一报送省农业农村厅推荐,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永刚;联系电话:3040531;电子邮箱:syc@hist.edu.cn。


附件:

1. 新增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领域方向

2. 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3. 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推荐名单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11月7日

(撰稿/李永刚 初审/杨书玲 复审/张令文 终审/余昊)


下一篇:关于开展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专项摸排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