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
为确保我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实验室安全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从事教学、科研等实验、实训活动场所及其所属设施,以房间为管理单元。
二、检查内容
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要求,检查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重点查看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情况、危险化学品管理、实验场所环境安全、实验室消防安全、化学试剂管理使用、实验室基础水电安全等管理内容。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工作。
2.强化责任落实。各学院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文件,对照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3.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各部门认真落实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等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4.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做好准入培训,并强化应急处置培训,导师要对可能造成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组织领导
在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统一领导下,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教学、科研实验室各项检查活动的组织与协调。
五、工作安排
(一)各二级学院自查(1月13日起启动)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前期安全检查情况,认真开展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要强化问题导向,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要求,即查即改。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其他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
(二)学校检查(1月15日启动)
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将对各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统一组织检查(抽查)。
六、相关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迅速部署、精心准备,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积极有效整改,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1月13日
(撰稿/李京辉 初审/邓晓英 复审/葛亚明 终审/余昊)